很多人以为只要购买了意外险,任何的意外情况都能够得到赔偿,但事实并不是这样。我们有充分的理由相信车险的种类会成为行业的主流,会逐步影响越来越多的人。
一、妊娠意外
1、由于女性在妊娠期间发生意外的风险较平时有所增加,所以,一般保险会将妊娠相关的意外列入免责条款。因此,被保险人妊娠、分娩时大出血、羊水栓塞等导致的意外死亡等均不在意外险的理赔范围之内。
2、妇女妊娠期间并不是没有任何保障,虽然不能选择意外险,但是可以选择母婴综合保险等系列的保险项目。
二、食物中毒
1、个人饮食不当导致的食物中毒一般也不列入理赔范围,这是因为个体的食物中毒很难界定是否是非本意的,同时,是否食物中毒也与个人体质的密切相关,个体不可预期的因素很多。
2、如果3人及3人以上的群体发生食物中毒事件,作为中毒者之一的被保险人是可以获得理赔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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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冲浪溺水死亡
1、个人进行潜水、跳伞、攀岩、探险、特技、赛马等高风险活动时,由于发生死亡、伤残的风险远远高出正常情况,因此不会将这些原因导致的伤亡列入理赔范围。
2、若想在从事这些高风险活动时获得保障,可以选择包含某些高危运动项目的保险,当然这种保费也会较高。
四、因病摔倒死亡
1、本身患有冠心病、高血压等基础性疾病的个体,若不慎摔倒导致死亡,这种情况一般也不会理赔。因为一个身体正常的个人意外摔倒时,顶多造成扭伤、骨折等结局,不会因此死亡。2、对于患有基础疾病的人来说,跌倒后死亡一般与其原有疾病相关,跌倒只是死亡的诱因,而不是起到决定性作用的主要原因。因此,这种意外跌倒死亡不在理赔范围之内。
五、过劳猝死
1、过劳猝死虽然没有人愿意见到它发生,但这并不是突发的外来事故导致的意外,而是因为被保险人自身长期、过度劳累,给身体带来了难以承受的负荷而导致的死亡,因此并不在意外险的理赔范围之内。
2、这一免责条款也提醒各位被保险人一定爱惜身体,不要过度劳累。
六、手术意外死亡
因为治疗某种疾病而非意外伤害而进行的手术,若在手术过程中发生死亡,也不算意外死亡,并不能得到意外险的理赔。这是因为在手术之前,手术的风险是已经能够预知的,一般也会签署手术风险知情同意书,并不算是意外死亡。
七、中暑身亡
中暑是一种由于天气炎热、身体调节功能失衡而导致的一种疾病,中暑身亡虽然是小概率事件,但并非无法预见的意外。因此,中暑身亡也不在意外险的理赔范围之内。
八、高原反应死亡
普通人到达高原地区会有缺氧反应,这是人所共知的常识。由于高原反应严重导致的死亡,同样也是可预见的,因此,高原反应死亡也同样不属于意外险理赔范围。
综合分析以上几种常见的意外险不予理赔的情况,我们可以看出,保险赔付其实是遵循近因原则的,只有当导致死亡最直接、最有效、起决定性作用的原因是意外时,才能够得到意外险的理赔,而因为基础疾病、高原反应、中暑等可以预料的原因导致死亡,是不能够理赔的。